突出落地见效,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进一步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对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优先纳入省、市土地指标保障范围,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
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项目建设主体作用;建立年度清单,分梯次动态筛选和调度项目;建立调度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专题协调解决困难;实行跟踪反馈机制,依托示范区智慧大脑平台,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困难问题;实行评估考核制度,逐步建立项目评估考核制度,开展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