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加强职业培训补贴管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8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浙江推进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
《关于深化“千万工程”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的通知》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完善了乡村规划体系,要求各地按照“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同时,创新推出“通则式”规划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乡村公共设施建设,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通知》还明确,将持续加强乡村规划师队伍建设,从高校、科研院所、规划设计单位选派专业人员,以志愿服务形式入驻乡村,提供规划技术支持,到2027年底,行政村乡村规划师入驻比例应达到60%以上。
浙江加强职业培训补贴管理
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点击蓝字查看详情)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实行培训补贴对象分渠道管理;实行培训补贴项目清单式管理,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对不在目录内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实行培训补贴标准差异化管理,纳入各地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同类型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最高上浮30%;实行培训补贴申领规范化管理,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审核和发放统一在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办理,补贴申领期限为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浙江规范和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支出范围包括移民能够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等,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等。每年11月30日前,省财政厅按不低于当年转移支付预计执行数70%的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预算。
浙江制定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办法》对重点商标实行名录式管理,动态进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已注册驰名商标等可以纳入名录。
对纳入保护名录的重点商标,各级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应积极加强重点商标的保护与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定期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推动将重点商标的相关字词纳入企业名称禁限用管理。
浙江打造年营收超万亿元大视听产业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大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蓝字查看详情)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明确,要率先构建具有高技术支撑、高价值附加、高能级传播的大视听全产业链格局,为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7年,打造年营业收入超万亿元大视听产业,培育视听内容生产、视听电子产品、视听文化服务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若干百亿级细分新市场,建设国家级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8个、省级重点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40个以上,培育视听领域省级重点企业500家以上,成为全国领先的大视听产业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