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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孩子来这里上课 自动扶梯让家长心慌 能不能加装防坠挡板?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09-24 08:22:40 Wed   

上海某商场3岁孩子坠落

商场被判赔154万余元

2021年4月,上海陈女士带3岁孩子亮亮到某商场购物,在三楼自动扶梯入口处附近,陈女士站在离亮亮两三米处低头看手机,亮亮来到扶梯入口处,手摸扶手带后返回,陈女士抬头看见了亮亮的举动,但看到亮亮返回,又继续站在原地看手机,随后亮亮再次来到扶梯口,从外侧双手抓住扶手带,被上行扶手提起,从三楼梯井处坠落至一楼,当场昏迷。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亮亮因高处坠落致重度颅脑损伤,评定为一级伤残。陈女士认为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起诉了商场。

商场辩称,事故发生由亮亮攀爬扶手带和亮亮母亲未尽监护职责所致,自动扶梯不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商场也作了安全提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商场作为营业性公共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保障场所内设施满足甚至高于现有法规规定的最低安全标准。经现场勘察,涉案自动扶梯位于商场三楼,自动扶梯与墙壁间竖有金属栏杆,离栏杆约7厘米处即为三楼至一楼的梯井,存在人员坠落危险。商场并未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设置固定阻拦装置将存在坠落危险的梯井予以有效隔离,故其安全防护要求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陈女士作为亮亮的母亲,将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带到人员相对密集复杂的场所,但事发时陈女士看到亮亮手摸扶手带后,未予以重视继续低头看手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负有责任。

法院认为,对于欠缺相关行业知识的普通消费者而言,虽可预知自动扶梯存在一定危险,但对坠落危险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难以预知,而商场作为管理人,应当合理预见到护栏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并存在人员坠落危险,故商场过错程度重于亮亮母亲陈女士的监护不力。

法院判定,商场对亮亮的损害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亮亮154万余元。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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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陈卫民 文/摄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