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化了?
2008年英国颁布《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案》
1974年在布拉格,一位年轻的遗传学家伊日·福雷特在他供职的捷克斯洛伐克科学院中,对两个小鼠亚种进行杂交繁育时发现,双亲基因实现某种组合后诞生的雄性后代,是没有生殖能力的。他通过进一步的杂交实验表明:有个未经查明的基因差异,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种“生殖隔离”。新旧世纪之交,牛津大学的进化生物学家克里斯·庞廷也在搜索“使人类变得独一无二的基因”时,发现一个进化得非常快的基因———Prdm9。他认为正是这一基因让人类细胞最终成长为人,而不是其他物种。
或许正是这一发现,才让英国政府最终于2008年颁布了《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案》。因为人们已相信,不是任意两个物种结合在一起,就能产生一个新物种。
《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案》一定程度上开放了“人兽杂交”的研究。它不仅使多种杂交物种合法化,还赋予伦敦国王学院、纽卡斯尔大学和华威大学等3所研究机构进行相关实验的权利。
在这个法规中,提到并开放了三种“人兽杂交”的方法。第一种称为“杂交”,要求用一种动物的精子给另一种动物的卵子受精,受精卵中两种生物的基因几乎各占一半。这种做法杂交程度最高,操作上最难;第二种称为“奇美拉”,或称“嵌合体”。奇美拉是希腊神话中狮首、羊身、蛇尾的神兽,而这种方法就是把一种动物的胚胎细胞,和另一种动物的胚胎细胞混在一起,这种方法中人和动物的DNA可能不会混在一起,但理论上却可能生成兽面人身的怪物;第三种定义被科学家称为“胞质杂交”。先从动物的卵细胞中取出细胞核,再把人的细胞核移植进去,代替原来的细胞核。因为绝大部分遗传物质都藏在细胞核内,所以“胞质杂交”所生成的胚胎,99.9%遗传密码都来自人。在此法案颁布前,英国政府只允许第三种“胞质杂交”合法进行。
电影《人兽杂交》剧照 少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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