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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兴承认吸毒五年
2011-04-22 09:06:54   杭州网

律师观点

  持有毒品 最高判无期徒刑

  昨日,记者采访了西安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辉,他解释藏毒数量较大者,可依法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者,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由于警方目前没透露孙兴藏毒数目,因而无法判断量刑,丁辉说:“海洛因等毒品10克以上,不满50克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持有50克以上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有港媒报道孙兴将有可能被判死刑,对此丁辉律师解释说:“现在只能认定他持有,不能认定他贩卖,但如果有贩卖事实,海洛因超过50克,就会被判死刑。”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任奕洁    编辑: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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